一是監督線索發現難。未成年人缺失戶籍問題,涉及部門眾多。公安機關是戶籍主管部門,掌握戶籍信息,但是難以發現無戶口人員。教育部門可以指導督促中小學校、幼兒園在招生報名及定期摸排中及時發現無戶口未成年人,但是缺乏手段給予戶口登記上的幫助。衛生健康部門是《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工作的主管部門,對本地兒童出生信息掌握較為全面。此外,婦聯、鄉鎮(街道)也可能掌握一定數量的無戶口未成年人信息。但由于各部門間信息系統獨立且相對封閉,“信息孤島”一定程度存在,導致監督線索難以精準鎖定。
二是監督問題解決難。未成年人戶口缺失問題,成因復雜,既可能有歷史原因,如《出生醫學證明》無效、損毀或遺失;也可能有監護人主觀意愿方面的問題,如未成年人的親生父母均不愿承擔此責任;還可能是與現行法律政策相沖突而無法落戶,如不符合收養條件,無法取得民政部門收養證明而無法登記。未成年人戶籍問題涉及政府、家庭、社會等多方面因素,單一職能部門很難解決未成年人“黑戶”問題,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能夠組織有關部門形成保護合力,共同研究解決辦法,綜合運用檢察建議、公益訴訟等方式推動相關部門依法履職。
三是救濟途徑不暢通。實踐中,戶籍問題因屬行政法律關系,個人起訴往往難以獲得法院受理,職能部門依職權辦理常常又于法無據,致使無戶口狀態持續時間久、糾正困難。其中,尤以監護人怠于申報戶口的監護侵害行為,發現難、取證難、認定難問題突出,實踐中多依賴各部門聯合調解,但部門履職中也存在職責不明、互相推諉的問題,效果往往難以預料。
針對上述問題,檢察機關應立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深化數字賦能法律監督,依托大數據法律監督應用等數字化平臺及時構建未成年人“黑戶”問題監督場景,探索通過涉未成年人權益保障支持起訴等方式保障“黑戶”未成年人人格權,積極促進家庭保護、學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相互融合。
一是精準研判,能動履職破局。為未成年子女申請戶口屬監護行為,監護人拒絕為未成年人申報戶口屬于監護侵害行為,嚴重侵犯未成年人姓名權。檢察機關要注意在日常履職過程中發現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線索,特別是在法治進校園、推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落實等工作中,較容易發現未成年人戶籍缺失問題。此時應秉持涉未成年人線索“每案必查”原則,通過調閱相關資料、走訪調研等方式深入了解案情,找準未成年人戶籍缺失的原因癥結,及時會同民政、婦聯等部門,通過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或召開聽證會等方式予以解決。但針對部分監護人相互推諉、拒絕為未成年人申報戶口的情形,案涉未成年人經政府有關部門、婦聯提供維權幫助仍無法解困,存在訴訟困難,檢察機關可以通過支持起訴要求監護人履行申報戶口職責。
二是數字建模,開展類案監督。從司法實踐來看,未成年人“黑戶”現象往往并非個例,但常規辦案手段難以有效發現監督線索,而數字化監督方式能有效破解這一難題。檢察機關可以從個案辦理出發,精準分析本區域“黑戶”群體,提煉就學、就醫、戶口管理等信息要素開展數字畫像,依托數字建模等手段開展大數據法律監督。如浙江省常山縣檢察院利用“浙檢大數據法律監督應用”搭建數字監督模型,通過對要素、模型涉及到的職能部門、監管單位分析研判,并結合疫情防控帶來的新變化,篩選確定“疫苗接種數據”和“在籍學生數據”兩個關鍵要素,向教育、衛健等部門調取本地區未成年人疫苗接種數據51629條,在籍學生數據37791條,通過碰撞比對發現身份信息異常的信息1266條,再與從民政部門調取的困境兒童數據開展對比,最終通過人工核查,走訪鎖定40條未成年人“黑戶”線索。
三是多方聯動,促推社會治理。未成年人“黑戶”現象成因復雜、解決措施不盡相同,針對調查取證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檢察機關可會同職能部門,研究、把脈分析未成年人“黑戶”背后反映的社會治理問題和政府管理漏洞,提出分類處置意見建議,并主動爭取黨委政府支持,促推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門聯合消除未成年人“黑戶”問題。此外,檢察機關還應會同法院、司法、教育等部門打通各部門間未成年人信息共享通道,積極探索完善涉困境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支持起訴工作的各項機制,強化司法保障,有效維護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作者單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檢察院、浙江省常山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