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檢察履職保障企業合規監管
□對涉案企業合規承諾、整改結果進行客觀、公正、有效的監督評估,是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的關鍵環節和核心內容。合規計劃的啟動、合規整改的落實、整改效果的評估、對涉案企業的處理,都需要檢察機關將主導作用貫穿全程,以法律監督促進涉案企業真合規。
□在辦理涉企案件初期,尤其是在審查逮捕階段,需要檢察機關依法能動履職,及時延伸監督觸角,就涉案企業因內部經營、管理制度不健全而產生的違法犯罪問題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引導和激勵具有合規整改意愿和能力的涉案企業完善經營、管理制度,并有效減少和預防涉案企業犯罪。
隨著最高檢、司法部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成為涉案企業合規監管的主要模式。合規整改監管專業性強,評估過程復雜,第三方監管人員能否勤勉盡責、科學履職,是企業合規整改是否有效的重要一環。檢察職能貫穿企業合規全過程,引導第三方監管人員勤勉盡責,充分考慮涉案企業的差異,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整改,這就需要檢察機關積極發揮檢察監督、引導作用,充分發揮檢察履職優勢。
發揮檢察主導作用。對涉案企業合規承諾、整改結果進行客觀、公正、有效的監督評估,是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的關鍵環節和核心內容。合規計劃的啟動、合規整改的落實、整改效果的評估、對涉案企業的處理,都需要檢察機關將主導作用貫穿全程,以法律監督促進涉案企業真合規。
事前把好準入關。對于涉案企業提出合規承諾、遞交合規計劃的,要對合規計劃進行嚴格審查,走訪涉案企業,了解其真實運營狀況,多方聽取意見,加強與第三方監管組織的溝通,支持、協助第三方監管組織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必要時,協同第三方監管組織引導涉案企業進行自查,完善合規計劃。對于涉案企業應否納入合規整改有爭議的,必要時可召開聽證會,對涉案企業能否開展企業合規整改進行充分論證,對涉案企業提出的異議或建議認真對待。對于符合準入條件的,可以協同第三方監管組織對涉案企業的合規計劃提出相應意見,確保合規計劃具有可操作性與可行性,從而為后續合規整改打牢基礎。
事中強化監督與聯系。監督是推進合規整改的有力保障,要在監督中強化聯系,在聯系中體現監督。從合規計劃的制定到合規整改的落實,一方面,檢察機關要加強對第三方監管組織的監督與聯系。加強對監管人員構成的監督,由專業的人員指導、監督涉案企業進行整改,確保有專業的力量支撐合規整改。強化與第三方的聯系,階段性了解監管進展與涉案企業發展和整改情況,確保第三方監管人員全面履職、實質履職。另一方面,檢察機關要加強對涉案企業的監督與聯系。不定期對涉案企業進行走訪,實質了解合規整改情況,核實階段性整改成果,聽取涉案企業的意見,根據案情和現實情況,必要時對合規計劃和合規整改方案進行優化,避免機械合規整改。通過事中監督,動態掌握涉案企業整改情況,引導激勵涉案企業將合規整改走得更深、更實。
事后落實評估。第三方監管組織根據涉案企業真實整改情況出具考察報告,檢察機關則將考察報告作為依法處理案件的重要參考。涉案企業是否真實整改到位,需要中立第三方監管組織以專業的視角進行審核,必要時還要召開聽證會對涉案企業能否通過合規整改進行論證。這就需要檢察機關發揮主導作用,聯合多方力量對涉案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評估,避免因書面審查而導致論證不實。
優化檢察建議制發。在辦理涉企案件初期,尤其是在審查逮捕階段,需要檢察機關依法能動履職,及時延伸監督觸角,就涉案企業因內部經營、管理制度不健全而產生的違法犯罪問題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引導和激勵具有合規整改意愿和能力的涉案企業完善經營、管理制度,并有效減少和預防涉案企業犯罪。
制發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充分履職的過程,促使檢察機關深度了解涉案企業,協同行政機關就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合理建議。檢察建議的制發,不僅促使涉案企業完善內部管理,更為涉案企業后續制定合規計劃和整改方案提供思路和借鑒。檢察機關要充分了解、掌握涉案企業情況,對涉案企業進行走訪、調研,知悉違法、犯罪發生的原因和涉案企業發展潛力,對涉案企業進行綜合了解,為后續案件處理筑牢基礎。同時,強化溝通,聽取涉案企業意見,向涉案企業闡明刑事政策,了解涉案企業的訴求和經營、管理中的難點,也要對接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聽取其對涉案企業的意見及該行業發展的特點和難點,幫助涉案企業根據自身的性質、業務和風險等進行整改。
強化刑行雙向銜接。涉案企業通過合規整改獲得從寬處罰或者被不起訴后,按照規定,檢察機關對已進入刑事司法環節的擬不起訴案件,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在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同時向有關主管機關移送案件。但如果行政機關的處罰裁量權不受限制,對企業施以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可能存在刑行執法效果相左的風險,難以保障合規激勵的有效性。這就需要檢察機關在合規計劃制定時,連同行政機關進行調查,與行政機關進行協商,以切實挽救企業和預防犯罪的角度,減輕對涉案企業的影響,以此更好地激勵涉案企業全身心、大力度地開展合規整改。
促進法律完善。當前,對于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的研究,已從現行法律框架下的規則建設和經驗積累,轉向重點關注、促進法律的修改和完善。目前,檢察機關為該項立法工作積累了大量司法實踐經驗,還需要發揮司法與立法之間的銜接作用。進一步理順刑法規定的企業法人制度,厘清單位犯罪的構成和處罰,充分處理好單位犯罪理論體系的銜接,考慮刑事法律的穩定性與前瞻性,以司法解釋的形式為企業合規立法提供有力支撐。
(作者單位:江西省德興市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