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最高檢工作報告以“依法能動履職”為主線,充分說明能動司法檢察理念是檢察機關在新時代必須踐行的司法理念,檢察機關應積極探索工作路徑,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依法能動履職,對人民群眾新期待新需求作出新時代檢察回應。能動司法檢察,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主觀能動性,自覺積極履職,延伸法律監督觸角,最大限度維護人民利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從檢察實踐看,能動司法檢察理念需要從以下方面深入貫徹落實,提升法律監督效能。
依法能動服務國家大局和經濟社會發展。這主要體現在對工作重點、政策把握、積極創新等方面主動探索能動司法檢察之道。
堅持嚴格依法辦案,突出工作重點。在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中,突出堅決依法懲治分裂國家、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犯罪,掃黑除惡常態化斗爭等重點;在更實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突出依法懲治金融證券領域涉眾型違法犯罪,維護資本市場安全;在全力服務創新驅動發展中,重點深化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檢察一體履職,會同知識產權專業機構推動構建大保護格局。
將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貫穿刑事檢察辦案始終。適應新時代犯罪結構變化,切實做好審查逮捕、審查起訴以及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對重罪必須依法嚴懲,對較輕犯罪、初犯偶犯等則依法從寬處理,少捕慎訴慎押,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主動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深入落實《關于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積極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加強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運行重點環節的審查把關,力防“虛假整改”“紙面合規”。更加注重發現案件背后潛藏的行業監管漏洞和社會治理問題,及時制發檢察建議,努力實現“辦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業、規范一個行業”的效果。
履行好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主導責任。積極開展教育轉化工作,積極與被追訴人進行量刑協商,努力提高確定刑量刑建議比率,降低上訴率,提高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融通法理情,依法能動服務保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要緊緊圍繞人民群眾新期待,有機融通法理情,扎實辦好檢察為民實事,彰顯能動司法檢察之魂。
全力保障民生。嚴厲打擊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堅決維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深入開展食藥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持續開展打拐“團圓”行動,嚴懲拐賣人口犯罪,與相關部門聯動,形成打擊合力,加強民生領域綜合治理,等等。
全力化解信訪。做到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將“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做實,做到位;利用好12345接訴即辦平臺機制,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聯動,提高信訪積案化解率;將領導干部帶頭辦理疑難復雜信訪案件、院領導包案辦理首次申訴案件等制度落細落實;聽證審查,應聽盡聽,邀請人大代表、專家等多方參與聽證,既解“法結”又解“心結”。
全力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加大未成年人案件附條件不起訴工作力度,給家庭、學校、社會和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法治環境。全面推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以司法保護融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和政府保護,會同有關部門督促落實家庭教育指導、督促監護令、強制報告、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等一系列舉措,共同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做得更實。
全力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常態化。在行政訴訟監督中常態化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充分發揮行政檢察“一手托兩家”的職能作用,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促進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綜合運用調查核實、公開聽證、司法救助、和解等手段,促進案結事了、政和人和。
積極延伸監督觸角,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胸懷“國之大者”,立足自身職責,努力把工作往前推進一步,為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發揮能動司法檢察之力。
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在嚴重侵害公益、群眾反映強烈、普通訴訟又缺乏適格主體的情況下,進行審慎而又積極的探索,努力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大文章。在辦好法律明確賦權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的同時,積極穩妥辦理網絡治理、金融證券、知識產權、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婦女權益保障等新領域案件,并能動落實“積極、穩妥”的“等外”探索方針,延伸監督觸角。
由“治罪”向“治理”延伸。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案件,要積極推動訴源治理。結合個案具體情況,查找發案原因,向有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促進防范相關案件反復發生。探索檢察年度報告1+N制度,總結各類案件辦理情況,按年度提出報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同時按領域、類型形成一系列專業報告,制發典型案例和指導性案例,推動相關單位和專業領域健康發展。
由單一司法救助向多元聯動救助延伸。把司法救助政策用足用好,嚴格落實扶貧領域涉案財物快速返還機制,堅持應救盡救、應救即救、依法救助、輔助性救濟的基本原則,探索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專項救助、公益救助等多元聯動模式,健全完善人權司法保障體系。
(作者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副檢察長、北京市委黨校第22期研修班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