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條長1米、寬0.25米的木板凳當審判臺,配上幾把塑料椅,一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審判席就這樣搭在了刑事被告人梁某某家的庭院中。這是廣西玉林市福綿區檢察院檢察官與福綿區法院法官于2月28日對梁某某涉嫌開設賭場一案開庭審理的庭審現場。
“我知道我先前做錯了,法官、檢察官還體恤我身體不好,把庭審搬到我家,非常感謝你們!痹诮涍^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庭審環節后,被告人在最后陳述中,在懊悔地低下頭的同時,對檢察院、法院柔性執法表示感謝。原來,2015年11月底至2015年12月11日,梁某某因伙同他人(另案處理)開設賭場而被依法逮捕,后因身體病情惡化,需要動手術,辦案機關對其取保候審。梁某某術后恢復良好,法院、檢察院兩家經細心研究,考慮到被告人身體欠佳,為了最大限度地照顧被告人,決定于2017年2月28日在被告人家里搭建臨時審判席開庭審理,既依法審理案件,又給予被告人人性化的關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韋曉蘭 鄧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