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部署要求,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的制度優勢和獨特治理效能,促進國有財產監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保護國有財產安全與效用,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近日,自治區檢察院印發《全區檢察機關開展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專項監督活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在全區檢察機關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監督活動,針對廣西全區實際提出了監督重點和具體要求。
《方案》明確,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民生熱點問題,重點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民生保障、國資國企改革等重大戰略、重大決策部署和重大經濟政策實施中涉“國財國土”問題線索強化法律監督,著力解決當前“國財國土”領域公益保護突出問題。
《方案》要求,要聚焦未依法繳納環境保護稅、耕地占用稅、水土保持補償費、人防易地建設費等應繳未繳稅費問題,持續加大執法辦案力度。要緊盯農業支持保護補貼,鄉村風貌提升、土地平整、高標準農田建設財政資金使用以及社會保險資金管理等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鄉村振興財政資金、社會保障類國有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問題,加強檢察監督。要重點加大對惡意拖欠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長期閑置土地、擅自變更土地用途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違法行為的法律監督力度。
《方案》強調,要加強與紀檢監察、審判、審計、財稅、農業農村、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溝通協調,積極爭取支持、配合,著力從相關部門的執法活動中發現線索,拓展案源。要堅持辦案質效優先,強化訴源治理,注重個案與類案相結合,深挖普遍性系統性問題,發現監管漏洞,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推動監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到一類問題的治理。
《方案》強調,要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作用和效能,突出市級院在辦理“國財國土”領域公益訴訟案件中的主體作用,統一調配、整合轄區內辦案力量,每個市級院要在“國財國土”兩個領域至少直接立案辦理一起案件,領辦、督辦重大案件,實現市級院層面辦案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