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護事關民生民利,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特別是假冒偽劣產品、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犯罪活動,嚴重危害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破壞和諧穩定,社會各界對此深惡痛絕。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嚴懲制假售假行為,護佑百姓消費安全。
南寧市上林縣
為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3月13日,上林縣檢察院聯合上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縣城內主要食品藥品經營場所進行聯合檢查,并召開專門會議進行磋商,匯總存在問題,研究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監管的措施,合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南寧市邕寧區
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近日,邕寧區檢察院對城區部分市場、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問題進行了排查。排查中發現了散裝食品及預包裝食品未按規定標明食品標簽、散裝干貨未實行預包裝、消費者試吃造成病毒可能傳播的危害等等。對此,邕寧區檢察院建議邕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有條件的店鋪提出食品銷售包裝要求,以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南寧市良慶區
2017年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正式確立以來,良慶區檢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訴訟職責,積極深入調查和發現問題,通過訴前檢察建議助力行政執法,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在辦理涉及幼兒園食品安全的行政公益訴訟一案中,該院針對問題及時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相關職能部門迅速開展“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覆蓋檢查了城區內66家幼兒園和122家幼兒看護點的食品安全情況,以責令整改、立案調查等行政措施督促問題幼兒園整改落實。
2017年7月1日以來,良慶區檢察院共辦理涉及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12件,發出檢察建議后收到回復并落實整改10件,通過磋商制度督促行政機關正在整改2件。
崇左市天等縣
近日,天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了一起制假售假案件。
2019年8月初至9月間,馮某實為獲取非法利益,經同案人員馮某煌的幫助,在未獲得藍月亮(中國)有限公司相關的授權許可的情況下,于天等縣天等鎮一處民宅中私自加工生產假冒“藍月亮”洗衣液,并將生產的2400多件(每件4瓶)假冒“藍月亮”洗衣液銷售給農某某、蘇某夫婦。農某某、蘇某通過支付寶、微信共支付給馮某實人民幣107792.5元。農某某、蘇某明知購買的是假冒“藍月亮”洗衣液,仍在南寧市江南區店內和網上予以銷售,從馮某實處購買的假冒“藍月亮”洗衣液除剩余的11瓶外均已銷售,非法獲利1萬余元。案發后,馮某實等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將該案移送天等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官審查該案后認為:馮某實、馮某煌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責任。農某某、蘇某違反商標管理法規,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責任。該案已由天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近期開庭審理。